譚曉天 湖南電力調度通信中心(湖南長沙410007)
譚渡渡 長沙電業局調度管理所(湖南長沙410002)
摘 要 結合湖南電網的實際情況,從電網調度的角度對網廠分開實踐中提出的新要求進行了分析,初步探討了可以采取的策略,指出網廠分開不僅需要電力企業的積極參與,更需要全社會的支持和關注。
關鍵詞 網廠分開 電網調度
0 前 言
長期以來,我國電力工業實行的是網廠合一的管理體制,這在發供電容量。ㄉa規模。、電力資源相對緊缺的歷史條件下,對于集中有限財力、物力、設備和技術,保障國民經濟的重點發展,起到了科學管理的作用。但隨著電力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供需矛盾緩解,電力由賣方市場逐步轉向買方市場,電網調度對發、輸、配電各個環節實行統一管理的技術內涵將隨之發生變化。網廠合一時,發、輸、配電完全壟斷經營,這種模式下的電力經營管理,電網調度著重考慮的是技術方面的問題,如系統穩定、潮流分布等,市場意識、商品生產的經濟成分較少,因而難以實現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當電力管理體制走向“網廠分開、競價上網”時,發電廠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法人實體,發電與輸、配電分開,只要發電廠容量在規定的標準以上,都可以根據電力市場準入規則競價上網銷售電能,甚至允許大宗用戶直接從發電廠買電。這種條件下,電網調度除了考慮前述“電”技術問題外,又增加了許多市場化改革帶來的必須認真對付的新問題與新要求。以下就電網面臨的網廠分開與電網調度問題作初步探討。
1 網廠分開后發電側的管理
1.1 發電計劃管理
以湖南電網為例,省調對并網統調電廠(以火電廠為主)發電計劃的管理經歷了以下3個階段。
第1階段,2點計劃:省調每天對各并網火電廠只下達第2天高峰、低谷2個時段(合計10 h)的發電安排,其余時段由省調當值調度員根據系統情況自主調整;
第2階段,24點計劃:省調每天對各并網火電廠下達第2天每小時整點發電安排;
第3階段,96點計劃:省調每天對各并網火電廠下達第2天每15 min的發電安排。
在網廠合一模式中,發電廠不存在競價上網的問題,以上發電計劃只是例行程序性質的安排,其依據主要是某些事先預想的因素,如水電豐枯、系統檢修、負荷預測等,與在開放的電力市場模式中,發電廠需根據各自經濟技術指標進行實時報價、競爭上網的管理比較相差甚遠。湖南電力內部模擬市場已運行2 a多,就實現完全發電計劃管理而言,如果實時報價、競爭上網從技術支持方面看尚有難度,但可以探索在1 d之內的某些時段,如高峰或低谷,以例行計劃安排與發電報價競標相結合的方式安排電量上網。這樣,一方面可以摸索建立有湖南特色的發電競標體系,另一方面也為引進相關的已有的成熟系統作準備。采取這種由點及面的方式積累經驗,為真正開放式電力市場的到來打下堅實的基礎。
1.2 小水電管理
湖南水力資源豐富,據統計,全省非省調統一調度的并網小水電(指經110 kV及以下電壓等級并入系統)容量高達1 393.7 MW,而目前省調統調裝機容量是6 649.5 MW,能否對這些小水電實行有效的管理,對于網廠分開后的電力市場建立與運作將產生極大影響。
從組織方面來說,有必要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形式規定并網小水電在電網中享有的權力與應承擔的義務,例如年利用小時數、年保證發電量、計劃上網時段的確定,調峰、遠動數據的采集與傳送等,特別是對于裝機容量達到一定規模(例如50 MW)的小水電更是如此。這樣可以充分利用水力這種廉價且可再生能源資源,實現小水電的有序上網,達到豐枯期以及峰谷時段大小電網優勢互補,利益共享。
2 需求方管理的研究與應用
2.1 需求方管理的概念
需求方管理是指電力公司不僅從供電側的可能,還從需求側(社會整體)的電力需要(如用電方式、用電量及品質要求等)出發,為編制供需雙方均認同的最佳用電計劃而實施的電業管理活動。主要是通過采取有效的激勵、引導措施及適宜的運作手段,使用戶能主動地改變用電方式并提高用電效率,從而達到高效節能用電、增加供電資源的目的。
需求方管理是電網容量發展到一定規模后,為獲得更高經濟效益而實現的更高層次的管理。在電網供電容量不足的情況下,傳統的用電管理不可能從供、需雙方(特別是需求方)來考慮。電網規模擴大,有了足夠的備用容量,從供需雙方考慮的用電管理具備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另外,從電網運行、發展的實際情況分析,電網容量增大,用電峰谷差也越來越大,電網調峰的困難也相應增加。表1列出了1997~1999年上半年湖南電網日峰谷差情況。從表1可以看出,為充分、有效地利用電力資源,也要求有更高層的用電管理方式。
實施需求方管理涉及到用戶、電力公司乃至全社會的利益。應用需求方管理手段可以提高用戶的電能利用率,降低用電成本;對于電力公司,則可以減少容量,提高負荷率,降低電力建設投資強度;對全社會則可以節約能源資源,并有利于環境保護。因此,采用需求方管理技術帶來的效益廣泛而深遠,受益的遠不只有電力公司一家。
2.2 需求方管理的目標及手段
2.2.1 目標
一般可以用電力和電量2個指標來衡量用電水平。需求方管理要考慮的是:任何情況下都力圖以較少的能源消耗實現供需平衡。因此,需求方管理的目標主要集中在用戶電力、電量的節約和有效利用上。
2.2.2 宣傳手段
通過采取普及節能知識、技術推廣、媒體傳播、咨詢服務等措施,引導用戶建立節能意識,主動選擇合適的節電產品。
2.2.3 技術手段
通過應用與實踐供、用電雙方都能接受的技術措施,達到高效用電并節約電力電量的目的。例如采用以抽水蓄能、蓄熱、蓄冷等為主體的負荷整形技術(削峰、填谷、移峰填谷)提高電網的負荷率,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以降低損耗,采用高效節能設備提高終端用電效率等。
2.2.4 財政手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規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和省級電網的銷售電價,由電網經營企業提出方案,報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核準!蓖瑫r也規定:“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劃用電工作。”
據此,積極與政府有關物價部門協商,通過電價優惠、節電獎勵等措施激發用戶的節電熱情;對因選用高效節電設備而需要一定初始投資的用戶,甚至可以提供貸款擔保或直接貸款。
2.2.5 政策手段
對于經實踐證明有效的節電措施和節電方案,可以通過政府的行政力量強制執行。然而,不論采取何種手段,都需要做大量細致的宣傳工作,喚起用戶乃至全社會的關注與支持,最終引導用戶自覺自愿參與節電活動。
2.3 需求方管理手段在湖南電網的應用探討
2.3.1 找準節電與電網收益的平衡點
目前湖南電網主要采用的是電價優惠手段。例如已對個別工業大用戶實行了一定程度的峰谷電價,從運行實際來看,雖然較好地起到了移峰填谷 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電網的峰電收益。因此有必要對谷電收益的增加、峰電收益的減少以及運行費用的下降等做出較準確的評估,在供需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上為采用電價優惠方式節電的更大范圍應用創造條件。
2.3.2 變壓器的經濟運行
目前新建變電站不斷投運,而用電增長卻相對緩慢且不均衡,形成部分變壓器輕載甚至空載運行的局面。因此,在保證供電可靠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變壓器的運行方式,充分降低供電成本,顯得越來越重要。例如,通過引入無功經濟當量系數K,將無功損耗折算成有功損耗,經計算比較確定不同負荷情況下按經濟觀點應投入的并聯變壓器臺數。
2.3.3 擴展電力公司職能,推動節電消費
目前市場上已有不少電器廠家正大張旗鼓地宣傳其產品在節能方面取得的成就,然而消費者購買電器產品卻極少出自節電方面的考慮,影響因素主要是安全、適用、美觀及購買力等等,若電力公司能通過相關測試,選擇在節電方面有代表性的產品,單獨或與產家(商家)聯合向消費者推薦,使用戶了解購買節電產品確實能帶來投資回報,從而樹立起對節電措施的響應意識。
3 網廠分開后的技術進步
3.1 決策分析
一般而言,決策在管理活動中普遍存在,網廠分開前的電網調度注重于解決技術方面的決策問題,可以認為是一種技術型決策;網廠分開后,電網調度更加注重經濟效益,在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盡量多供電,以獲得最大經濟利益是電網調度的基本決策,這種決策可以認為是一種經濟型決策。
總的來看,技術型決策需要解決的問題通常較為明確,經過簡單比較,一般就能選定有效的解決方案,屬于確定型決策;而經濟型決策受許多不確定的外部環境因素的影響,只能通過對各種影響因素出現概率的預測,選擇最可能有效方案。相對而言,這種決策要冒更多的風險,因而屬于風險型決策(或稱統計型決策)。
在風險型決策中,十分重要的一點,是結合各種影響因素出現的概率預測。較準確地計算可選方案的收益或損益期望值,然后根據各方案損益期望值的大小做出最佳決策,這對傳統電網調度人員來說顯然是一個全新的領域。應當指出,以損益期望值為依據進行風險型決策時,損益期望值是決策的重要指標,但不是唯一指標,應結合具體實際決定取舍。
3.2 計算機技術
3.2.1 送電信息服務系統
在開放的電網中,為了確保輸電線路使用的公開性,實現公平、公正的電力交易,利用計算機及其網絡技術,構成在線服務式送電信息系統是十分必要的。通過送電信息服務系統,及時提供有效傳輸容量、輸電可靠性裕度、過網費、潮流及停電等信息。運營單位可根據這些信息作出判斷,適時提出發、供電申請。
3.2.2 計算機輔助決策
系統監控與數據采集/能量管理系統是計算機技術在電網實時狀態管理中的成功運用,而計算機在網絡信息共享、電網調度經濟性分析、輔助決策等方面的應用尚處于初級階段。就湖南電網而言,前兩者的盡快實用和功能開發顯得非常重要。網廠分開后,一方面各并網發電廠要根據電網的實時狀態調整發電計劃。另一方面電網調度也要根據有關經濟性情況對電網運行實施動態調控。輔助決策可以認為是這兩者發展成熟后的高級應用。只有建立起一整套計算機技術支持系統,才能為電網管理從粗放型向集約型過渡提供良好的支撐環境。
4 結 語
網廠分開后,電網管理的模式從單純靠行政命令逐步轉向以法律法規、經濟手段進行調控,原有的電網調度觀念需要更新,重要的一點是必須依法管網,依法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