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北京市一些居民樓長期處于無線電電磁污染的范圍之內,但目前還缺乏具體法規來管理。
北京市一些居民樓長期處于無線電電磁污染的范圍之內,但目前還缺乏具體法規來管理。昨天,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科技委副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小謨建議,盡快制定防電磁污染的法規,以此來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
近年來,無線電業務發展迅速,隨之帶來的電磁輻射污染也日趨嚴重。王小謨代表說,早在1984年原國防科委批準了國軍標“微波輻射安全限值”,但對微波以外的頻率未作規定。1987年衛生部發布的國標“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中規定了全頻段的衛生標準,但未能按作業特點細分。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和法規,造成了目前兩個標準無法實施,居民區內超標無人監管的現象。
王小謨代表說,電磁污染對人體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除了引發頭暈頭疼等病癥,長期還可能影響下一代的質量,比如產生畸形兒等,因此必須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王小謨代表介紹,目前無線電輻射業務仍在擴展,各種頻率和體制的發射臺,就在我們身邊,往往在一個點上,有數種頻率的發射功率,照在一個人的身上。為此,原來制定的標準,需要完善和補充,特別是多輻射源的安全值。尤其重要的是要制定相應的法律和法規,來保護環境、安全和健康。在制定防電磁污染法未成熟之前,建議抓緊制定相應的監管和處理辦法。